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燃料油处理装置技改扩能及下游产品加工项目(燃料油处理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燃料油处理装置技改扩能及下游产品加工项目(燃料油处理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燃料油处理装置技改扩能及下游产品加工项目(燃料油处理装置) 地点: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汤部长 邮箱:757658211@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意见.pdf
验收监测报告.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